人生痛苦治愈网:《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另有:私家侦探(私人侦探)调查取证,出轨调查取证,婚外情调查取证,外遇调查取证,拆散小三、小三劝退、分离小三公司。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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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外情调查、深圳婚外情取证:捉奸在床不完全技术手册!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10-08

深圳婚外情调查、深圳婚外情取证:捉奸在床不完全技术手册!

一方出轨是夫妻离婚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可实际操作中捉奸又存在很大的风险.轻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严重的还会构成违法犯罪.我们一定要捉奸在床么?”捉奸在床”有哪些注意事项?婚姻律师为此采访了律师团队中一名有丰富捉奸经验的律师,圈里人人送外号:捉奸人。由他为大家讲述捉奸在床中的技术问题

大家好,首要要说捉奸在床只是本人的工作,请不要过度联想到本人的生活经历.很多人都叫我捉奸人,实际上这是对我的工作的一种误解。作为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专业的说法是搜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捉奸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在讲述证据搜集之前,我们先要弄清楚我们的目的是什么?只是单纯为了出气,还是做好了离婚的准备?或者仅仅是教训、警告下对方继续过日子?因为只有弄清楚捉奸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选择合理的手段。实际上,很多人在情绪冲动时往往会忽略这个关键问题,导致后续行动偏离初衷,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任何法律行为都需要明确的目标导向,这样才能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捉奸的目的与手段

一、为了出心中的一口恶气而捉奸不可取

一般来说,处于这个阶段的当事人一方往往不够冷静。仅仅是因为气愤,准备工作不足,很容易做出不冷静的事情。因此我们不建议为了出气而捉奸的行为。我讲一个我代理过的案子,让大家了解下事情的危害与危险性。

妻子得知丈夫和其他女性在宾馆开房,遂带众兄弟破门而入.强行拍摄丈夫与该女子的裸照,并对当事双方进行殴打,要求女方出5万元私了,否则就将照片发给第三者的所在单位。

这个案例中,妻子的行为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将自己置于法律的对立面。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我遇到过太多类似的案例,当事人在愤怒的驱使下,往往忽视了最基本的法律底线。比如破门而入的行为本身就涉嫌非法侵入,而拍摄裸照更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严重侵犯。这些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使自己在法律上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

点评:这个案子中,妻子的很多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比如破门打砸宾馆房间内设施,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殴打丈夫与第三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将露点照片视频传播出去可能构成侮辱或者是传播淫秽物品罪,万幸的是这些情节都不严重,最后只定了一个敲诈勒索罪,判了2年。有人会问,该案中妻子搜集的证据是否有效呢,能否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使用呢?很遗憾,由于证据取得手段的不合法,法庭不会采纳。本律师想说的是,这次捉奸行动太不专业了,赔了老公又折兵。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情绪化的捉奸行为往往得不偿失,不仅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证据,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证据的合法性审查非常严格,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一律不予采信。

二、如果只是为了教训,敲打、暗示好过捉奸在床

很多妻子捉奸在床只是为了教训丈夫,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不可收拾。一般妻子由于体格的问题,在捉奸之前都会叫亲属帮忙,因此捉奸往往变成暴力事件,另外由于丈夫丑事暴露,颜面尽失也会产生破罐子破摔得心里。在这一点上我推荐大家看看电影《大丈夫》,里面不同女性由于不同的动机,在处理捉奸这个事情上的不同做法。有人会说,不捉奸怎么教训,不捉奸怎么搜集证据?其实夫妻之间就如同国际关系,处理矛盾不一定非要通过战争手段。比如近期美国在南海问题上力挺日本、菲律宾,中国就和俄罗斯签了天然气的大单还以颜色。回到夫妻有第三者这个话题上,可以搜集证据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提醒对方收敛。借此看看对方态度,是玩玩还是想动真格的,这个时代出轨的比例真的很高,我也奉劝大家不要看得太重,与其看住对方的肉体不如提高自己同时抓住对方的钱。如果对方死不改悔那就做好离婚的准备吧。

在实际生活中,聪明的做法是保持战略定力,通过间接方式传递信息。比如可以不经意地让对方发现你已经掌握了一些证据,但不必立即摊牌。这种做法既能给对方留有余地,也能观察对方的真实反应。很多夫妻关系其实都有挽回的可能,贸然捉奸反而会彻底破坏修复关系的机会。我建议可以先从家庭财产监管入手,同时提升个人魅力,这些都是更为明智的选择。毕竟,维系婚姻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获得幸福,而不是争一时之气。

三、为了离婚搜集证据:除了捉奸在床我们还能做什么

婚姻法规定:若是夫妻一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哪些形式,应怎样取得呢?易取的证据如下:

  第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这类书面证据在法庭上具有相当强的证明力,因为它直接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如果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这类证据虽然有力,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使用时需要格外谨慎。

  第三、照片、录音、录像等,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比如在公共场所拍摄的照片视频通常可以被采纳,但在私密空间获取的则可能涉及隐私权问题。

  第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等,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现代通讯工具留下的电子痕迹往往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但必须注意取证方式的合法性。

  第五、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一般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都有关系,不愿出庭指证一方。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由于当事人与证人间往往关系比较亲密,有亲属、利害关系,有可能不被采纳。证人证言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发挥最大效力。

  第六、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出警记录和询问笔录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是法官较为采信的证据类型。

  第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单一证据的证明力有限,但多种证据相互印证就能大大增强证明力。

  相关知识:离婚证据最关键的五项有: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优先收集前四类证据,这些证据相对容易获取且法律风险较小。特别是保证书、报警记录等,既具有法律效力,又不会涉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只有当这些常规证据无法获取时,才需要考虑更具风险的捉奸取证方式。

四、捉奸在床是破釜沉舟的选择

如果真的到了不得不捉,必需要捉的地步,我们在捉奸的操作上要注意哪些?首先强烈建议大家牢记捉奸三原则:不拍露点和过分的裸露镜头、不恐吓不要钱、不采用武力人身攻击。捉奸切忌冲动,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名狗仔队记者,这些都是别人家的事情。实际操作中还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最好在宾馆等公共场所进行,避免闯入私人住宅。同时要注意控制参与人数,最好不要超过三人,以免被认定为聚众行为。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捉奸是最后一步,破釜沉舟的手段。与其捉奸不如牢牢把握财产大权,同时培养自己的品味与修养。在婚姻关系中,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魅力往往比紧盯对方行踪更为有效。很多成功的案例表明,当一方不断提升自我价值时,反而能更好地维系婚姻关系。即使最终走向离婚,拥有独立经济能力和个人魅力的一方也往往能获得更有利的离婚条件。因此,与其把精力放在捉奸上,不如投资于自我提升,这才是最明智的长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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