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私家侦探出轨、婚外情、外遇调查取证,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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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遇调查公司、深圳出轨取证:外遇调查取证,出轨取证怎么做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9-15

深圳市外遇调查公司、深圳出轨取证:外遇调查取证,出轨取证怎么做

老婆出轨了,怎么办?去法院打离婚官司,可是法庭要求出示婚外情的证据,手机短信能算作为离婚证据吗?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 遍。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前属关系等。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 但随着收据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手机电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 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易被攻击。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此外手机短信还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两个方面:1、每个手机号码之只能够在一部手机 上收发短信,诱发新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2、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从手机短 信的合法性来看,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后,合法使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时合法的证据。因此,符合下列情况,法院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第一,保证手机短信不被删除,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总保存。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对相关短信进行备份,避免因误操作或手机故障导致信息丢失。可以考虑将短信转发至其他设备,或使用截图、录屏等方式进行多端保存。尤其要注意的是,在保存过程中应避免对原始内容进行任何编辑或篡改,以确保证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第二,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可以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记录手机的品牌,和 型号,以便以后核查。这样提交的证据,对方要提供更强效力的证据才不会被推翻。多数情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材料会被法院采纳。公证过程中还需注意记录短信收发时间、双方号码及原始界面情况,必要时可辅以技术鉴定手段验证其真实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尽早联系公证机构,避免证据因时间推移或设备更换而失去公证条件。

第三,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手机短信证据交给法院,或有法官对手机内容进行检验,并当场制成笔录。做笔录时,同样应注明手机型号与品牌。除极少数款型的手机短信内容可以修改外,目前对大多数市面上出售的收集短信内容是不可修改的。法官在查验过程中还可能结合通信服务商提供的原始记录进行交叉验证,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证据审核程序,必要时可申请专家辅助人就短信证据的技术特性作出说明。

2005年4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成人科数据电文中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 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受或者储存的信息。”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实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 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案件刑事 要求:

(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在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 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存储和现出过程中发生形势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手机 短信的利用知道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在以后司法实践中,会被越来越广泛的利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短信作为证据的使用也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比如云端存储、多端同步等新型技术场景下的证据固定问题,仍需司法实践进一步探索和明确。

老婆出轨的证据如何收集?手机短信可以作离婚证据使用吗?希望通过上面的介绍,您已经找到了答案。在实际操作中,除了短信之外,还应尽可能收集其他形式的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出行记录、消费凭证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提高法院对婚外情事实的认定概率。

启法编辑推荐相关知识:女人出轨后的一些反现表现

1、女人的打扮

当一个女人出轨后,因沉浸在爱情刚开始的浪漫中,一般都会很注意自己的形象。不是有种说法,“出轨时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她们很注意自己的外表,会把自己打扮得比平时更加漂亮,会开始买新衣服,会给自己抹上迷人的香水。如果当自己的老婆,她的打扮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那么丈夫就应该引起注意了,这算是女人出轨后,一个比较常见的反常表现。如何让自己的女人永远都属于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魅力是非常有必要的。她可能突然更换常用的香水品牌,或者改变穿衣风格,甚至开始注重之前不在意的细节如指甲、发型等。这些外在变化往往是为了迎合新对象的审美偏好,或是重获自信的心理需要。

2、两人的关系

当一个女人出轨后,那么夫妻之间,发生的家庭矛盾会日渐增多。当然这样的矛盾,大多数都是由女人引起的。她们开始对自己的丈夫不满,会抱怨,会拿一些小问题,来和丈夫发生争执。少数出轨女人,也会因此爆发小摩擦,甚至向丈夫提出离婚的要求。因为她们已经出轨了,所以就不会在乎丈夫心中的疼痛,也会忘记了曾今和丈夫的海誓山盟。她可能变得挑剔易怒,甚至刻意制造距离感,减少共同活动,避免情感交流。以往能够化解的小争执现在可能被放大,沟通方式也从试图解决问题转变为指责和冷漠。

3、女人的眼泪

当一个女人没出轨前,若是丈夫常和妻子发生冲突,大部分女人会用眼泪来发泄的,来让自己的丈夫哄着她的。如果当女人出轨后,若是和丈夫发生矛盾了,女人就不会轻易掉眼泪了,而是相对不理睬丈夫,巴不得两人都没关系。因为在她们眼中,已经另有新欢了,心里再也没有自己的丈夫了,而想的却是其他。情感重心的转移使她对婚姻中的情绪波动不再敏感,甚至表现出疏离或无视态度。这种情绪上的抽离往往是情感背叛的重要征兆,远比公开争吵更值得警惕。

4、女人的话题

出轨后的女人,似乎和丈夫渐渐开始保持距离了,再也不会像刚恋爱时,和丈夫有那么多甜言蜜语了。当一个女人爱着这个男人的时候,在家中或者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爱的男人是很婆婆妈妈的。她可能减少分享日常琐事,回避讨论未来计划,对丈夫的话题心不在焉。同时,她可能会无意中提及某个新朋友或同事,却又在追问时含糊其辞,这种话题上的微妙变化往往折射出情感关注点的转移。

5、女人的性爱

女人出轨后,绝对不会主动和丈夫发生性关系的。但丈夫提出同房要求时,大多数出轨女人为了掩饰,一般是不会拒绝丈夫的性要求的。当然,也会有一部分女人拒绝,那都是少数。所以,当一个男人发现自己的女人,在同房时,不再那么热情,不再那么浪漫,或者装模做样的时候,就一定要细心观察了,这也是判断女人出轨的好办法。身体上的疏离往往伴随着亲密时的机械应付,缺乏真实的情感投入,甚至找各种借口避免亲密接触。这种变化通常反映出她已在情感和生理上与其他对象建立了联结。

婚外情,是一个敏感的词语,是指夫妻一方违约了忠诚义务,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无过错的一方需要证据证明对方婚外情的存在。那么,新婚姻法婚外情证据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被法院采信。还需注意保留原始载体,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取服务器存储记录,或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删除内容。电子证据的提取时间、方式及保管链条的完整性都会影响其证明力。

2、保证书

“白纸黑字”难否认

在婚外情被配偶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那么这份对方亲口承认的“白纸黑字”能否作为配偶有外遇的证据呢?卢明生律师认为是可以的。

在诉讼时,一方出示了保证书后,对方有可能指出该保证书不是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但是如果对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实自己的说法,该理由通常不会被法院采信。

因为夫妻双方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在写这份保证书的时候应该能预知将带来的后果。保证书的内容应具体明确,最好包括时间、事件经过及悔过意思表示,避免模糊措辞。如有见证人签字或按手印,可进一步增强其证明力。

3、照片

效力有限难“作证”

很多人为了掌握配偶有外遇证据,往往会聘请“私家侦探公司”的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然后拍摄下照片。

因为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在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偷拍照片若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建议在公共场合获取影像资料,并注意保留连续性的场景记录,避免孤证难以说明问题。

4、录像

偷拍时地点只能在自家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此类证据采集难度比较大,也容易引发冲突,而且容易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所以一般不提倡使用。如确有必要,应注意录像的连贯性和原始性,避免剪辑加工,同时记录拍摄时间、地点及设备信息,以备法庭核查。

要能证明未被修改过

夫妻双方就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外遇行为予以认可,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建议录音开始时先明确时间、地点及参与者身份,谈话内容应具体清晰,最好能涉及关键事实的确认。原始录音设备应妥善保管,必要时可申请司法鉴定验证真伪。

证据即使能被采用 法院也多不判离婚

婚外情的证据即使收集到,在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目的方面虽有一定作用,但也不大,因为即使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有外遇,但也只能证明过错只发生过一次。此外,有外遇并不代表夫妻感情就一定破裂,所以法院不会因此就判离婚。

另外,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即使一方能证实另一方有外遇,也无法获得赔偿。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非一方的过错行为。无过错方虽可主张损害赔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且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此,在收集证据的同时,也应关注情感修复或离婚策略的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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