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私家侦探出轨、婚外情、外遇调查取证,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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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小三调查,上海市小三分离师、小三劝退师公司机构:在第三者身上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9-10

上海市小三调查,上海市小三分离师、小三劝退师公司机构:在第三者身上花的钱,还能要回来吗?昨天思姐的团队合作律师,给大家分享了一个在出轨问题中比较常见,也是思姐在日常咨询出现概率很高的问题。

如果得知或发现了对方在出轨期间还赠给“小三”了很多钱和奢侈品的时候,该如何应对,还能要的回来吗?

曾经接待过这样一位当事人,当事人在来咨询律师前,就已经过了一场长期、复杂的内心斗争,在发现自己“被出轨”后,几经波折,最终选择守护自己的婚姻,决定“留”。其实,很多人在面对类似情况时,都会经历从震惊、愤怒到逐渐冷静的过程,最终做出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选择。这个过程虽然痛苦,但也反映出当事人对婚姻的珍视和对家庭的责任感。

“刘律,不瞒您说,我老公跟一个女的鬼混了大半年,期间给她买了很多奢侈品,还私下给她转了100多万,现在他跟那女的是分手了,但已经给了那“小三”的钱,我还能都要回来吗?”
当事人接纳了浪子回头的老公,稳定了情绪、调整了心态,准备与老公一起同仇敌忾对付小三。这种心态上的转变非常关键,它不仅意味着婚姻关系的修复可能,也为后续的法律行动奠定了合作基础。毕竟,在追回财产的过程中,配偶双方的配合与信息共享至关重要。

可已经被老公送出去的钱和物,能不能都要回来,怎么要回来呢?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牵涉到情感信任和现实利益之间的平衡。很多原配一方面希望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担心诉讼过程会重新撕裂家庭关系,因此在行动前常有诸多顾虑。

作为律师,还是要严谨一点,以下我们分几种情况跟大家说一说。

第一, 老公给出去的是钱,要看这钱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
如果钱是老公个人的,那么当然,他对自己享有处分权的钱如何处分是不需要经过老婆同意的,给出去就给出去了,老婆无权再要回来。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非常明确,也提醒夫妻在婚前或婚内通过协议方式明确财产归属,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个人财产都有哪些呢?

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签署过婚姻财产协议(包括婚前和婚内),约定了哪些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共同,老公处分的是其个人部分;一种是夫妻双方选择了个人收入所得个人所有的财产AA制,老公处分的是他个人收入;还有一种是老公婚前存款,在婚后又进行了财务隔离,处分的是能有效划分出的个人具有处分权的财产部分。除了这些,如果财产是通过继承或受赠获得,且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也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除此以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同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

这就意味着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

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协商一致,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日常家事代理权仅限于一般生活消费,大额财产赠与显然超出了这一范围,尤其是赠与婚外第三者,更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公擅自私下将共同钱财赠与“小三”的行为无效,老婆有权索要回来,而且是全部要回来。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会考虑法律条文,也会从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角度出发,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所以,除非双方对共同财产有特殊约定,否则,老婆对于老公私自处分的钱都能够全部要回来。这一点也给那些处于类似困境中的原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维权信心。

第二,老公给到“小三”的房产、车辆,是返还实物还是返还价款?
现实生活中,出轨方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往往会包括房产和车辆,此时原配该要求第三者返还房产、车辆本身还是购房款、购车款呢?

这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出轨方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第三者,目前司法实务倾向于第三者返还房屋、车辆。因为这种过户行为直接改变了物权登记,且通常伴随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出轨方将钱款赠与第三者,第三者购买了房屋、车辆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目前司法实务倾向让第三者返还购房款、购车款。此时,赠与的标的物是货币而非实物,因此返还也以货币为限。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现实中大量存在的是第三者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车辆,让出轨方付款,这种情况,原配是主张返还房屋、车辆还是返还价款呢?目前司法判例倾向于返还价款。这是因为从法律形式上看,购买行为的主体是第三者,出轨方只是支付了款项,因此赠与的实际是钱而非物。

理由是因为房屋、车辆的买受人是第三者,购买手续里显示的也是第三者的名字,且最终登记在第三者名下,因此,出轨方赠与的标的实际上是款项而不是房屋、车辆。法院在裁判时会严格区分物权和债权的不同性质,确保判决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实际执行。

所以原配仅能主张返还价款,主张返还实物的,法院不予支持。这一点也提醒原配,在发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收集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清晰界定赠与财产的范围和形态。

第三,老公给出去的是昂贵奢侈品,要看有无实际交付证据。
这类动产与上述有转账记录的资金存款、备案登记的不动产不同,在诉讼中,如想向对方要回原物或同价值现金,必须有证据证明购买且实际交付。奢侈品的购买往往通过线下渠道,且缺乏直接的权属登记信息,因此举证难度较大。

通常情况下,老公送出昂贵奢侈品时,是不会有意识留存证据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为隐瞒出轨事实,还会刻意销毁购物小票、删除聊天记录,这使得原配在维权时面临更多障碍。

因此,在诉讼的举证过程中,原告会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如果不能充分证明已实际交付,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法律后果。这也提醒大家,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应对家庭财务保持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度,避免一方完全掌控财务却缺乏监督。

在我们实际代理的案件中,老婆以“赠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要求被告“小三”返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钱财,基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公序良俗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以及证据充分性等因素,做出公正裁判。

诉讼前,有的情况是老公回归家庭后主动交待、全盘托出,此时可以将老公列为共同原告,全力配合老婆诉讼;有的是老婆在调取了老公的银行流水,发现到可疑线索的,此时老公如果不予配合,也可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向“小三”索要财物。不同的诉讼策略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无论诉讼地位如何安排,在有明确证据的前提下(一般要有银行转账记录、老公与被告“小三”系不正当关系的证据等),法院在排除了老公和“小三”是否具有其他经济往来的情况下,一般都会支持原告的诉求,该追回的一分不少都能追回。这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家庭价值的保护和对过错方及第三者的惩戒。

离婚后,原配起诉要求返还婚内赠与第三者的财产,第三者是返还全部还是返还部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配起诉要求返还赠与财产,因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故可起诉要求返还全部。那么,离婚后原配起诉的,是否仅能要求返还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呢?

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做法与认知也是不同的。有些地方法院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整体利益,有些则更注重财产分割的形式公平,因此会出现不同判决。

有些法院认为原配可以要求第三者全部返还财产,之后再由原配与出轨方对该笔离婚时未予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另行提起诉讼解决。这种做法保持了财产的完整性,避免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纠纷。

有些法院认为鉴于原配与出轨方已经离婚,那么原配对于赠与给第三者的夫妻共同财产仅享有一半的所有权,主张全部的,法院不予支持。这种观点更侧重于夫妻财产关系的终结状态,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导致诉讼效率降低。

个人认可前一种观点,即离婚后原配依然可以要求返还全部财产,就返还的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和出轨方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进行分割。理由是赠与合同无效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原配与出轨方已经离婚,但该笔财产还未进行分割,双方对财产仍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因此,在出轨方没有表示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原配可以要求返还全部赠与财产。至于返还后的财产如何处理,则原配与出轨方可协商或诉讼解决。这种处理方式既符合法理,也更具实操性,能更好地保护原配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刘律师给大家分享的是在遭遇此种情形时你可能的权利及相应的法律依据,给到大家的是婚姻财产的守护工具和武器,至于你要不要用、如何去用,就要根据自身婚姻的具体情况及个人根本的诉求来决定了。每段婚姻的状况不同,每个人的核心需求也不同,有人更看重财产恢复,有人更关注情感修复,法律行动应当与生活目标协调一致。

一段婚姻无论选择留还是走,都有必要留心是否有被送出去的财与物,想办法先将属于自己的夺回来。老公处分了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老婆有权要求返还,且为全部返还。为防止财物厘定不清,准确索要追回赠与“小三”的财物,建议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能够打赢这场婚姻保卫战。律师不仅能帮助厘清法律关系、收集固定证据,还能在诉讼过程中提供策略建议,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姻关系的修复或许需要时间,但财产权的保护却刻不容缓,及时采取行动才能避免人财两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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