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私家侦探出轨、婚外情、外遇调查取证,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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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私人私家侦探外遇婚外情、湖州市出轨小三调查取证公司:开房记录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9-03

在接待客户咨询的过程当中,遇到过不少客户的提问,都提到过,我有对方的开房记录是否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过错,我可以分得多少财产?

一、如何调取对方的开房记录?

我们都知道,现在宾馆入住,需要登记身份证,在宾馆的身份证登记系统,都是和公安局监控系统进行联网,宾馆只要录入身份证信息,派出所那边马上就会知道,所以,原话来说,你在宾馆的入住记录,在公安局都可以查询。当然了,一般来说是本市公安局只负责本市宾馆的记录,如果你要查询外地的开房记录,必须到外地当地公安机关去调取,这个开房记录不是全国联网,因此,如果你要调取外省市的开房记录,必须去外省市的公安机关当地调取。

二、开房记录是谁都可以调取的吗?

肯定不是的,这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公民信息安全,因此,法律上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持有法院调查令的律师,才可以去调查。现实当中,有些人通过黑客手段或者是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开房信息,严格来说都是违法的,当然不能在法庭上作为外遇过程证据。如果你需要调取对方的开房记录,肯定需要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律师代表你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审查通过以后,出具调查令,然后由律师持着调查令,到相应的公安机关,调取对方的开房记录,然后再加盖公安机关的公章,交给法院,这才是一个合法的调取开房记录的程序。

现实中,部分当事人因急于取证,可能试图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取信息,此类行为不仅无法作为有效证据,还可能因侵犯他人隐私而面临法律风险。因此,务必通过合法途径,在律师协助下完成取证,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证据不被采纳,甚至对自身产生不利影响。

三、开房记录,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吗?

开房记录上的内容,是显示某个人在某个时间,入住登记某个宾馆房间。一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同一时间,有男女双方共同登记,入住在同一个房间之内,有男女双方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这符合外遇出轨的一个社会常理推断。如果只有一方入住记录,没有异性的入住记录,那么,是不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外遇出轨行为的。现在的宾馆一般审查比较严格,几个人入住,就需要登记几个身份证,特别是越高级的宾馆,越是严格。只要是对方开房入住,通常来说,都是双人登记的。但是碰到一些小的旅馆,就不好说了。我们也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市级法院调取对方的开房记录,对方不来法院出庭,从开房记录上看,对方在一个星期平均有两次开房记录,频率非常高,连续三个月,已经超出正常的范围。最终,法院推定对方存在着外遇过错行为,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所以呀,对于大部分的开房记录来说,是要求男女双方共同登记在一个房间的,可以特殊判定,对于特殊情况来说,只能是这样。

四、有开房记录的情况下,我能够分到多少财产?

这个问题,钟涛律师在网站上其他文章当中,进行过详细的阐述,大家有兴趣可以找找看看。在本文中,钟涛律师只是简单说一下。首先,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有同等的分割权,基本上是男女双方一人一半。如果证实或者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着外遇出轨行为,那么,法院可以减少他的份额,增加无过错方的份额,这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这个比例一般也就是10%以内进行浮动,也就是说,在原来50%对50%分割的基础之上,调整为60%对40%的分割比例。大部分的离婚案例,都是在这个范围以内,不会再向上进行调整,更加不可能做到像有些人所期望的,要求对方净身出户了。法律上绝对不可能强迫对方净身出户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倒是有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做到自愿净身出户,法律也不会干涉。你不要指望法院能够在判决书当中,强迫对方净身出户,这个一定要注意。

除了财产分割比例上的调整,无过错方还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但需注意,该赔偿请求权与财产分割属不同法律范畴,须基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等情形。因此,在收集开房记录等证据时,应尽可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支持多项诉求。

五、开房记录,能够保存多久?

这个法律上倒是没有明确地进行规定,从目前法官、律师调取的开房记录时间点来看,五年以内都没有任何的问题。这些本来就是电子数据,应当可以做到永久保持。就是说,如果超过年限过长,有一些数据需要审核,领导批准之后才可以去调取。有一些人说希望能够调取宾馆的开房视频是否可以?视频录像数据比较大,公安机关是不可能保存这些内容,一般只有宾馆本地存储有这个视频和录像,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才能够去调取的。宾馆视频存储容量比较大,对于一般的监控图来说,十五天是一个周期,有一些是一个月三十天,过了十五天或者三十天就自动覆盖以前的数据,因此它的存储周期只有十五天,超过十五天,就无法查阅了,这个也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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