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私家侦探出轨、婚外情、外遇调查取证,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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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商业秘密的六种取证方式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9-02

商业秘密保护是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此类案件的侦查,提供证明此类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前提。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发生后,企业必须收集充分的证据才能胜诉,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由于商业秘密案件的复杂性和复杂性,有时企业为了收集证据可能需要依靠公证机关、法院和公安机关。一般来说,中国侦探网主要有六种取证方式:

  一、自己取证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当然,企业自己也想了解自己的自由商业秘密,比如想保护的信息的秘密点,所以企业自己收集证据也无可厚非。但由于商业秘密案件对证据的要求较高,企业可能无法更好地掌握取证的范围和方法,因此企业可以选择聘请律师帮助完成取证工作。
  律师尤其是擅长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律师,往往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办案实践经验,熟练的诉讼技巧,针对商业秘密案件的性和复杂性,具备为企业保护商业秘密调查取证的能力。
  我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律师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可以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书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这一规定赋予了律师在不同阶段调查取证的权利,为律师调查取证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公证机关公证保全
  公证取证是用公证处的公信力记录权利人取证的过程,将取得的证据在公证处盖章,提交法院作为诉讼证据。随着我国公民对公证制度认识的加深,公证书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诉讼中。据了解,在我国公证部门目前承担的主要业务中,公证取证占了很大比重。由于法院的特殊地位,公安和工商部门不可能对每一个案件都投入巨大的精力和物力进行取证,公证部门实际上起到了协助取证的重要作用。
  三、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一般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在诉前阶段,商业秘密权利人在收集侵权人侵权证据时,发现侵权人正在积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或者证据因自身特点可能灭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将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并立即执行。但同时,申请人也应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缴纳保全费和提供证据线索。
  四、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法庭调查取证对于一些特殊的证据材料,企业和个人以及其他普通人是无法获取的。因此,《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档案材料,必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查取证
  商业秘密权利人发现商业秘密被侵犯时,可以依照《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调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有权封存侵权产品,并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账册及其他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取测量、摄影、录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上述行为依法取得的文件、笔录、实物,是证明侵权人侵权的有力证据,在法庭上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这种方式收集证据。
  六、通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是我国侦查案件的法定机关,具有强大的侦查力量、先进的技术装备和丰富的侦查经验,国家赋予其侦查权。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刑事案件一般具有犯罪手段隐蔽、受害人举证困难等特点,选择公安机关介入是明智之举。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发现侵权事实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认为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的,予以立案,运用特殊侦查手段调查取证。
  (1)商业调查取证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取证的程序、方式和方法应当合法。调查取证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扣押与贪污、挪用、贿赂等违纪行为有关的财务时,必须经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批准。严禁限制人身自由、刑讯逼供、诱导口供参考口供。
  (2)商业调查取证应积极及时,防止发生串通、形成攻守同盟、惩戒人员毁灭证据掩盖错误、逃避处罚的情况。
  (3)商业调查取证必须客观全面。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其本来面目收集证据。不能夸大,不能贬低,更不能歪曲,不能捏造。应当收集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4)商业调查取证必须依靠群众。我们应该尊重和信任群众,虚心向群众请教,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5)商业调查取证一定要彻底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和微小痕迹。往往一个微小的痕迹对案件的突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消除一个疑点可能是解决一个复杂案件的转折点。
  (6)商业调查取证尽量使用现代科技,这是弥补办案人员经验不足或者感觉器官判断困难的好办法。如笔迹、脚印、指纹、血型、声音等鉴定,都需要借助现代科技来解决。

  在实际操作中,商业秘密取证工作还应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和完整性。证据之间应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及其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仅凭一份技术图纸的复制件可能不足以证明侵权,还需结合获取该图纸的途径、使用情况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失等证据,才能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在商业秘密案件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电子文档等数字痕迹往往成为关键证据。然而,电子证据易被修改、删除,且难以追溯,因此取证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其原始性和完整性。建议采用专业的数据恢复和固定技术,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技术机构参与,确保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

  最后,商业秘密保护不仅依赖于事后的取证和诉讼,更应注重事前的预防和管控。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保密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等级,制定严格的访问和使用权限,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并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并在发生纠纷时为企业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支持。

  总之,商业秘密取证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和技术方法。企业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取证方式,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确保取证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从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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