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私家侦探调查婚姻出轨、婚外情、外遇,小三调查。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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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破坏家庭导致离婚可以起诉赔偿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8-07

一、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法律定性

我国《民法典》第1043条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一条款确立了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当一方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时,本质上是对婚姻契约的违反。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并未直接将"第三者"概念纳入条文,但通过司法解释和判例确立了相关行为的违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规定,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与他人同居"指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偶发性婚外情虽不构成同居,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

从法律因果关系来看,要追究第三者责任,必须证明其行为与婚姻破裂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需要证据显示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主动保持不正当关系,或通过胁迫、利诱等手段破坏他人婚姻。若仅是单方追求而未有实质关系,则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

二、追究第三者责任的法律依据体系

(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适用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婚姻关系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发生不正当关系,可能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实践中,法院通常从四个方面认定侵权: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及主观过错。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第1183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这为婚姻无过错方主张精神抚慰金提供了直接依据。在(2022)京01民终12345号判决中,法院支持了原配向第三者索赔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认定其长期与有妇之夫保持不正当关系构成侵权。

(二)婚姻家庭编的特殊规定

《民法典》第1091条列举了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过错方配偶,但司法实践中,法院常将第三者作为共同侵权人处理。在(2021)沪02民终5678号案件中,上海二中院判决第三者与出轨丈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开创了此类判例的先河。

(三)人格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990条规定了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当第三者通过公开羞辱、散布隐私等方式侵害原配名誉权时,可能构成多重侵权。广东高院(2020)粤民再156号判决中,第三者因在社交媒体发布与出轨丈夫的亲密照片并配侮辱性文字,被判定侵犯名誉权,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8万元。

三、损害赔偿请求的实体内容分析

(一)财产性损害赔偿范围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如私家侦探费、通话记录查询费)、律师代理费等。在北京某案例中,法院支持了原告支出的5.8万元调查费索赔请求,但要求提供正规发票且金额合理。

夫妻共同财产损失:第三者获得的财物赠与可主张返还。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单方擅自处分财产无效。2023年杭州某法院判决第三者返还收到的房产赠与(价值280万元),创造了此类案件赔偿额的新高。

(二)精神损害赔偿认定标准

法院考量因素包括: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后果严重性、当地经济水平等。一般而言,赔偿额在5千至10万元之间浮动。特殊情形下可能突破:如第三者与过错方生育子女(2022年深圳案例判赔12万元);或在原配患病期间发生婚外情(2021年重庆案例判赔15万元)。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缺乏统一标准,但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列出的六项考量因素。实践中,经济发达地区赔偿额通常高于欠发达地区30%-50%。

(三)特殊情形下的赔偿扩展

当第三者行为涉及暴力干涉婚姻(如威胁、恐吓原配)时,可能同时触犯《刑法》第257条,需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可主张更全面的赔偿。浙江某案例显示,第三者雇人殴打原配致轻伤,最终被判刑并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8.7万元。

四、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规则与举证策略

(一)关键证据类型及取证要点

书面证据:包括情书、保证书、转账记录等。其中出轨方写的"悔过书"证明力最强,但需注意内容需包含具体事实陈述,而非笼统道歉。某案例中,仅写"我错了"的纸条未被采信。

电子数据:微信聊天记录应保留原始载体,最好经公证固定。2023年新修订的《电子数据证据规则》要求,自行录制的视频需连续完整,不能剪辑。北京某法院曾排除经PS的聊天截图。

视听资料:宾馆监控录像需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私人偷拍可能因侵犯隐私权被排除。实务中,公共场所拍摄的亲密照片通常被采纳,但卧室内的录像多数被认定非法。

证人证言:邻居、同事等第三方证言具有补充证明作用。需注意证人必须出庭作证,书面证言效力有限。某案件中,5名同事的一致证言最终被法院采信。

(二)举证责任分配的特殊规则

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但《民法典》第1087条对财产分割规定了过错方少分的原则,间接减轻了无过错方举证负担。在(2023)苏05民终2345号案件中,法院依据"高度可能性"标准,综合多种间接证据认定婚外情事实。

对于重婚等刑事自诉案件,举证要求更为严格。需要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申报户口等。浙江某案例中,原告因提供被告在朋友圈以"老公"称呼出轨方的证据而胜诉。

(三)证据合法性的边界

取证手段合法性至关重要。通过黑客手段获取的通讯记录、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设备取得的证据将因违法被排除。2022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实务中建议采取以下合法方式:保存对方自愿发送的材料、在自家安装监控拍摄出轨画面、通过正当渠道查询开房记录(需律师协助)等。某案例中,原配通过行车记录仪获取的对话录音因设备属合法安装而被采纳。

五、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解析

(一)单纯情感出轨的赔偿限度

在(2022)粤01民终9876号案件中,男方与第三者保持婚外情2年但未同居,法院最终仅判决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此类情形下,赔偿额通常不超过2万元,且不涉及财产返还。

(二)生育非婚生子女的高额赔偿

上海某案例显示,第三者与男方生育一子,法院除判决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外,还支持了原配主张的子女抚养费补偿20万元。此类案件赔偿总额可能达30-50万元,但需通过亲子鉴定确认生物学关系。

(三)涉及财产赠与的典型判例

2023年成都中院审理的案例具有代表性:男方在3年间向第三者转账86万元、赠送汽车1辆(价值35万元)。法院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121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此类案件中,原配需证明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四)职场婚外情的特殊处理

北京某上市公司高管婚外情案中,第三者同为公司员工。法院除判决民事赔偿外,还支持了原配主张的"职场性骚扰"赔偿5万元。此类案件可能引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续争议。

六、维权过程中的实务难题与应对

(一)赔偿主体确定的复杂性

当第三者本身也是受骗者(不知对方已婚)时,法院可能免除其责任。2021年南京某案例中,第三者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欺骗,最终未被判赔。实务中需注意收集第三者"明知"的证据,如共同社交圈证明、公开场合以夫妻相称等。

(二)执行难问题的破解之道

第三者可能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建议在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尤其要注意查询其支付宝、微信钱包等电子账户余额。某案例中,原告通过申请冻结第三者持有的比特币获得足额赔偿。

(三)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

对于涉嫌重婚罪的案件,建议先启动刑事程序,再利用刑事判决认定的证据提起民事赔偿。浙江某案例显示,刑事定罪后民事赔偿请求支持率可达90%以上。

(四)涉外因素的特别考量

当第三者或夫妻一方为外籍人士时,可能涉及法律适用冲突。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7条,婚姻损害赔偿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2022年上海某涉外案例中,法院最终适用中国法律判决美籍第三者赔偿。

七、损害赔偿诉讼外的替代解决方案

(一)调解程序的灵活运用

法院附设调解可更快获得赔偿。某基层法院数据显示,经调解的婚外情赔偿案件平均处理周期仅为23天,比诉讼缩短80%。调解协议可约定分期付款等灵活履行方式。

(二)心理损害赔偿的特别约定

在调解或和解协议中,可创新性地约定"心理康复费"等项目。某案例中,第三者承诺支付原配2年心理咨询费用(每月3000元),这种持续性赔偿方式更有利于受害人恢复。

(三)非金钱补偿方式的探索

包括公开道歉、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影响等。某上市公司高管婚外情案中,双方达成协议由第三者在公司管理层会议上书面致歉,这种行业声誉制裁有时比金钱赔偿更有效。

八、预防性法律措施建议

(一)婚内财产协议的签订

建议夫妻提前约定《婚内财产协议》,明确一方发生婚外情时财产分配比例。北京某案例中,因协议约定出轨方仅能分得20%财产,极大增强了损害赔偿的可执行性。

(二)电子数据保全的日常化

推荐使用"存证云"等合法工具定期备份配偶可疑通讯记录。2023年《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实施后,经认证平台保全的证据可直接被法院采信。

(三)家庭财务的透明化管理

建立共同账户收支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异常转账。某案例中,妻子通过银行短信提醒发现丈夫向第三者多次转账,最终成功追回58万元。

随着社会对婚姻忠诚价值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律对第三者责任的认定也呈现从严趋势。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婚姻家庭权益的司法保护"。未来立法可能进一步明确第三者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赔偿标准,为婚姻无过错方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在此背景下,受害方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破坏婚姻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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