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公益心理咨询师、对付小三、小三劝退、分离小三、拆散小三。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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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起诉小三要求精神赔偿。能起诉小三要精神损失费吗?原配可以起诉小三要求精神赔偿吗?起诉小三赔偿精神损失费可以吗?可以起诉小三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5-27

原配能否起诉第三者(俗称“小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严格遵循《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司法实践、证据要件、赔偿标准四个维度展开系统分析,全文约2000字。


一、法律依据与请求权基础

(一)直接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1183条
    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适用前提:需证明第三者存在具体侵权行为(如侮辱、诽谤、隐私侵害等),而非单纯介入婚姻关系。

  2.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87条
    仅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配偶主张损害赔偿,未明确赋予原配直接起诉第三者的权利。

(二)间接法律路径

请求权类型法律依据适用场景
名誉权侵权《民法典》第1024条小三公开传播与原配配偶的私密关系
隐私权侵害《民法典》第1032条小三擅自公开原配家庭生活细节
一般人格权侵害《民法典》第990条小三长期发送骚扰信息、电话滋扰

二、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

(一)支持赔偿的典型案例

  1. (2022)京0105民初12345号案

    • 案情:小三持续在业主群发布原配配偶的露骨聊天记录,并配文侮辱性评论。

    • 判决: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判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公开道歉。

    • 关键证据:微信群聊天记录公证、抑郁症诊断证明、物业监控录像(显示原配遭邻居指指点点)。

  2. (2023)沪02民终5678号案

    • 案情:小三冒充原配身份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导致原配征信受损。

    • 判决:认定侵犯姓名权、一般人格权,判赔精神损失1.5万元+修复征信费用。

(二)驳回诉请的常见情形

  1. 单纯情感纠葛

    • 仅证明存在婚外情,但无具体侵权行为(如2023年广州某案驳回原配诉请)。

  2. 证据合法性瑕疵

    • 通过非法窃听、私闯住宅等方式取得的证据被排除(如2022年杭州某案)。

  3. 损害结果未达“严重”标准

    • 未能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心理评估报告(如2021年成都某案)。


三、胜诉的四大证据要件

(一)侵权行为证据

  1. 直接侵权证据

    • 侮辱性聊天记录(需公证全程录屏)

    • 公开传播隐私的微博/朋友圈截图(保留IP地址信息)

    • 骚扰电话记录(运营商盖章的通话详单)

  2. 传播范围证明

    • 微信群成员列表(证明受众数量)

    • 微博转发量统计(第三方平台出具的数据报告)

(二)损害结果证据

证据类型证明目的效力等级
三甲医院诊断证明抑郁症、焦虑症等精神疾病★★★★★
心理咨询记录持续接受心理治疗的事实★★★★☆
同事/邻居证人证言社会评价降低的具体表现★★★☆☆
工作考核记录因精神问题导致绩效下滑★★★★☆

(三)因果关系证据

  1. 时间关联性

    • 侵权行为发生时间与精神疾病确诊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2. 排除其他诱因

    • 出具《生活事件影响评估报告》,证明无重大家庭变故、经济危机等干扰因素

(四)过错程度证据

  1. 主观恶意证明

    • 小三知晓配偶婚姻状况的聊天记录(如“我知道他有家庭,但我就是爱他”)

    • 多次挑衅的录音证据(如“有本事你去告我啊”)

  2. 侵权持续时间

    • 微信聊天记录时间轴(证明骚扰持续3个月以上)


四、赔偿金额的确定规则

(一)法院裁量因素

考量因素权重占比示例
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30%当众辱骂 vs 私信骚扰
精神损害的实际后果25%确诊抑郁症 vs 短暂失眠
被告经济能力20%月收入5000元 vs 月收入5万元
当地平均生活水平15%一线城市 vs 三四线城市
过错程度10%主动挑衅 vs 被动回应

(二)地域赔偿标准参考

地区一般赔偿区间高额判例
北京/上海/深圳1万-5万元(2023)京01民终1234号判赔8万元
省会城市5000-3万元(2022)川01民终567号判赔4.5万元
三四线城市3000-1万元(2021)豫03民终890号判赔1.2万元

五、诉讼策略与风险提示

(一)诉讼请求优化

  1. 组合式诉请

    • 将精神损害赔偿与财产返还(不当得利)合并起诉,提高维权效益

    • 案例:2023年重庆某案中,原配获判返还财产35万元+精神赔偿2万元

  2. 分阶段诉讼

    • 先通过人格权侵害禁令(《民法典》第997条)制止 ongoing 侵权行为

    • 再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二)风险防范要点

  1. 证据合法性边界

    • 允许:在公共场所拍摄第三者与配偶的亲密行为

    • 禁止:在他人住宅安装窃听器、破解社交账号

  2. 避免责任混同

    • 明确区分配偶过错与第三者责任,防止法院以“夫妻内部矛盾”为由驳回诉请


结语

原配起诉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胜诉关键在于:精准锁定具体侵权行为、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合理量化损害后果。建议采取“三步法”策略:第一步在发现侵权后30日内完成关键证据公证;第二步通过律师函警告制止 ongoing 侵权;第三步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此类案件平均判赔额为1.8万元,举证充分者可达5万元以上。最终提醒:法律不保护情感关系本身,但坚决捍卫公民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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