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公益心理咨询师、对付小三、小三劝退、分离小三、拆散小三。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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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因为有小三,被起诉会有什么影响?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5-29

当男人因婚外情(存在小三)被起诉时,其后果会因起诉主体诉讼类型不同而产生重大差异。以下是全面分析:


一、被原配妻子起诉(最常见且后果最严重)

1. 离婚诉讼(核心战场)

  • 财产分割重大损失:

    • 少分财产:法院可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按 “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出轨方可能仅分得30%-40%(甚至更低),而无过错方(妻子)可分得60%-70%以上。

    • 转移财产被追回+惩罚:若男方曾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妻子可起诉追回全部财产。若发现男方在离婚前恶意转移、隐匿财产,其可能 被判净身出户(司法实践中已有判例)。

  • 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 妻子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以男方 “与他人同居”或“重婚” 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额通常为几万至数十万元,具体依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而定)。

  • 丧失子女抚养权:

    • 男方的道德瑕疵(婚外情+同居)会被法院认定为 “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的关键证据,极大降低其获得抚养权的概率。

  • 社会性死亡:

    • 出轨证据(开房记录、亲密照片、聊天记录等)将在法庭上公开质证,个人隐私彻底暴露。

2. 刑事自诉:重婚罪(核武器级后果)

  • 立案条件: 男方与小三 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需邻居、物业证言、共同生活证据等),且对外以夫妻相称。

  • 法律后果:

    • 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刑法》第258条)。

    • 案底伴随终生:刑事犯罪记录影响本人及子女政审(考公、参军、入党等)。

    • 直接导致离婚:法院必然判决离婚,且男方属于重大过错方。


二、被小三起诉(风险集中于财产损失)

1. 索要抚养费(必然败诉)

  • 法律结果:

    • 一旦亲子鉴定确认父子关系,法院将 强制男方按月支付抚养费(通常为月收入的20%-30%)。

    • 抚养费支付至孩子18周岁,教育费、医疗费等大额支出还需另付。

  • 影响:

    • 长期经济负担:工资可能被直接划扣,影响再婚及新家庭生活质量。

    • 社会关系暴露:诉讼中将公开非婚生子事实。

2. 追讨“赠与财产”(可能部分败诉)

  • 原配已追回财产的情形:

    • 若妻子已起诉小三并胜诉(赠与无效),男方无需再向小三支付任何费用。

  • 小三单独起诉男方:

    • 若赠与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判决赠与合同无效,男方无需赔偿小三(因钱本就是夫妻共同的)。

    • 若男方用个人财产赠与:小三可能胜诉,但实践中举证个人财产极其困难。


三、被债权人/第三方起诉(连带风险)

1. 为小三借贷或担保

  • 法律后果:

    • 若男方以个人名义为小三借钱或提供担保,需 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妻子无义务偿还。

    • 若无法还款,房产、车辆、存款等将被强制执行,列入失信名单。

2. 挪用公款供养小三

  • 刑事风险: 可能构成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或 贪污罪(《刑法》第382条),面临有期徒刑刑罚。


四、隐形代价:社会性死亡与家庭崩塌

  1. 职场声誉扫地: 出轨事实若被公开(尤其体制内),可能导致降职、解雇或永不晋升。

  2. 亲友圈孤立: 家人谴责、朋友疏远,社会关系网络断裂。

  3. 子女终生怨恨: 子女因父亲背叛家庭产生心理创伤,亲子关系难以修复。

  4. 心理疾病风险: 长期应对诉讼压力可能诱发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


应对策略:止损关键步骤

  1. 立即停止同居行为:避免构成重婚罪。

  2. 配合原配追回赠与财产:向妻子提供小三收受财产的证据,减少自身赔偿风险。

  3.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若妻子同意暂不离婚,通过协议将大部分财产归属妻子个人所有(需公证)。

  4. 主动协商离婚:在妻子提起刑事自诉前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抚养费上让步换取不起诉。

  5. 拒绝签署任何书面“补偿协议”:避免被小三用作索赔证据。

终极警示: 法律不会纵容婚外情带来的任何非法利益。男方面临的不只是金钱损失,更可能是自由、名誉和家庭的全面崩塌。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是彻底切断婚外关系,用最大诚意弥补家庭,并在法律框架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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