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公益心理咨询师,小三劝退、分离小三第三者、拆散小三、调查小三。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重大人生启示录》如何阅读更多文字?请点击:https://www.anxltklyy.com/rensheng/zhongdarenshengqishilu/149230.html

提供服务:

【婚姻、情感咨询/挽回】:500元起/1小时

【婚姻调解/分离小三】:700元起/1小时

【离婚咨询/法律咨询】:500元起/1小时

联系:18459194467(刘老师,微信同号)

详细的服务说明、地址、费用请点击【这里】了解。

如何告第三者破坏家庭 最聪明的第三者面对原配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6-13

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而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的行为虽然可能引发道德谴责,但法律层面的追责存在一定复杂性。原配若希望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或维护自身权益,需采取理性、合法的策略。以下从法律、心理、沟通三个维度探讨原配的应对之道,并分析第三者可能采取的防御手段,最终回归到婚姻本质问题的解决。

一、法律维度的现实考量
我国《民法典》第1043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原则,但该条款属于倡导性规定,并未赋予原配直接起诉第三者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原配追究第三者责任通常需满足特定条件:

  1. 财产追回权的行使
    当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时,原配可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主张赠与行为无效。典型案例显示,法院通常会支持返还大额赠与财产,但需注意:

  • 需收集银行流水、购物凭证等完整的财产转移证据

  • 小额日常消费支出一般难以追回

  • 第三者主张"不知对方已婚"的抗辩可能影响执行

  1. 侵权责任的特殊情形
    若第三者存在极端行为如公开同居、重婚(需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同居)、恶意刺激原配导致健康损害等,可能构成侵权。2021年上海某案中,第三者长期发送挑衅信息致原配抑郁,最终被判赔精神抚慰金3万元。

  2. 重婚罪的刑事途径
    掌握第三者与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邻居证言、共同签署的文件等),可提起刑事自诉。但实践中取证难度大,公安机关通常不介入民事婚姻纠纷。

二、心理博弈的制胜关键
高段位第三者往往擅长情感操控,原配需避免陷入情绪陷阱:

  1. 识别常见心理战术

  • 示弱策略:塑造"真爱"形象激发原配愤怒

  • 反向刺激:故意暴露痕迹引发夫妻矛盾

  • 拖延消耗:利用原配的焦虑感促使其决策失误

  1. 建立心理防御机制

  • 情绪隔离:将第三者视为婚姻问题的"症状"而非原因

  • 认知重构:区分"配偶背叛行为"与"自我价值否定"

  • 社会支持:建立亲友后援团而非扩大冲突知情面

  1. 掌握反制心理优势

  • 延迟反应:对挑衅信息采取24小时冷静期原则

  • 模糊立场:避免向第三者透露真实想法和计划

  • 焦点转移:将精力投向自我提升而非纠缠细节

三、沟通层面的战略选择
与第三者直接接触风险极高,若必须接触应遵循:

  1. 预设沟通红线

  • 绝对避免肢体冲突和言语侮辱(可能涉嫌治安违法)

  • 不承诺、不威胁、不协商感情问题

  • 全程保留录音证据(需符合取证规范)

  1. 有效对话框架

  • 事实陈述:"我已知晓你与XX的关系始于2023年5月"

  • 法律告知:"你们在某小区的同居已构成重婚罪证据"

  • 后果明确:"继续财产赠与行为将导致刑事自诉"

  1. 配偶的同步应对

  • 要求配偶当面断绝关系(录音留存)

  •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公证)

  • 启动婚姻咨询的冷静期

四、婚姻本质问题的解决路径
第三者问题本质是婚姻内部矛盾的外化表现,建议采取:

  1. 关系评估三要素

  • 背叛深度:偶然性错误与长期情感转移的区别

  • 修复意愿:配偶是否主动切断联系并承担责任

  • 基础质量:婚姻危机前的实际满意度

  1. 理性决策模型

  • 经济成本:共同财产分割的实际可行性

  • 情感成本:离婚对子女的心理影响评估

  • 机会成本:再婚市场的现实可能性

  1. 重建信任的步骤

  • 透明度建设:开放通讯记录和行踪信息

  • 界限设定:共同制定防范第三者接触的规则

  • 情感再投资:定期进行专业婚姻咨询

五、特殊情境的应对建议

  1. 职场第三者情形

  • 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调取不当往来证据

  • 申请岗位调离(可依据劳动合同法)

  • 举报职场性骚扰(需符合法定要件)

  1. 网络交友衍生问题

  • 固定电子证据(需公证保全)

  • 平台举报账号(依据《网络安全法》)

  • 追究网络平台责任(如未尽审核义务)

法律维权过程中需特别注意:

  • 私家侦探获取的证据可能因侵犯隐私权被排除

  • 公开第三者信息可能面临名誉权诉讼

  • 捉奸视频若在他人住宅拍摄将无效

婚姻家庭问题终究需要回归情感本质的处理。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曾言:"在爱情中,最后的问题不是谁对谁错,而是能否继续共同生活。"无论选择原谅还是分离,原配都应意识到:法律可以裁决财产归属,但真正的胜利在于重建内心的秩序与尊严。最终极的"报复",是让自己活得更加通透从容,因为第三者永远无法夺走的,是一个独立灵魂的自我价值。

本文地址:https://www.anxltklyy.com/qingganzhiyu/xszt/198019.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