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公益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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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小三与男方都要坐牢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4-18

在中国刑法中,重婚罪的认定及刑事责任承担需结合具体行为和法律要件分析。以下是针对“重婚罪中小三与男方是否均需坐牢”的详细法律解析:


一、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58条,构成重婚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行为人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

    • 男方:已有合法婚姻关系(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结婚或同居形成事实婚姻。

    • 小三:明知男方有配偶,仍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 行为模式

    • 法律重婚:办理了两次婚姻登记(与配偶和小三均登记结婚)。

    • 事实重婚:虽未登记,但长期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为夫妻关系(如同居生活、共同生育子女、以夫妻名义参加社会活动等)。


二、小三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在于小三是否“明知”男方已婚

  1. 小三构成重婚罪的情形

    • 小三明知男方有配偶,仍与其登记结婚或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则构成重婚罪的共犯,需承担刑事责任。

    • 司法实践:法院通常通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如同事、邻居)、共同生活证据等,判断小三是否“明知”男方已婚。

  2. 小三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 若小三不知男方已婚(如被欺骗),则不符合“明知”要件,不构成重婚罪。但需注意,举证不知情难度较大。

结论

  • 小三可能坐牢:若其主观明知且参与事实/法律重婚行为。

  • 小三不坐牢:若其不知情或无证据证明其“明知”,或双方仅为婚外情未达到重婚标准。


三、男方是否必然被追究刑事责任?

是的

  • 只要男方存在重婚行为(登记或事实婚姻),无论是否与小三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均构成重婚罪。

  • 例外:若男方能证明与原配偶的婚姻无效(如原婚姻系被胁迫、未达婚龄等),则可能不构成重婚罪。


四、典型案例与量刑标准

  1. 量刑范围

    • 重婚罪刑罚为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轻的也可能免于刑事处罚(如自首、取得配偶谅解等)。

    • 若同时存在遗弃、虐待非婚生子女等行为,可能数罪并罚。

  2. 案例参考

    • 案例1:男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邻居作证二人长期共同生活,法院认定构成重婚罪,男方与小三均被判刑。

    • 案例2:男方与第三者秘密交往,未公开以夫妻名义生活,仅支付抚养费,法院认定不构成重婚罪。


五、原配如何维权?

  1. 刑事自诉

    • 原配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男方和小三的重婚罪责任(需提供同居证据、证人证言等)。

  2. 离婚损害赔偿

    • 在离婚诉讼中,可主张男方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多分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


六、总结

  • 男方必然担责:若构成重婚罪,男方需承担刑事责任。

  • 小三是否坐牢:取决于其是否“明知”男方已婚并参与重婚行为。

  • 关键证据: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证明(如租房合同、亲友证言、社交动态等)。

建议:若涉及重婚纠纷,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咨询律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影响维权。法律更注重行为事实而非道德评价,具体定罪需严格符合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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