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公益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分离小三劝退。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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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用法律对付小三?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5-07

在中国社会,婚姻家庭问题始终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当婚姻中突然闯入第三者时,许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小三"这个法律术语,但围绕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精神损害赔偿等问题,法律确实赋予了原配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下将从多个维度详细解析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这类问题。

一、民法典中的核心法律依据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为处理婚外情问题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其中第1042条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1091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两条是原配维权的核心依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第1062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尤为重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财产追索的实战策略

实践中最常见的维权情形是配偶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这类案件胜诉的关键在于三点:首先需要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性,转账记录、购物凭证、房产登记信息都是重要证据;其次要证明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财产取得时间的证据;最后要证明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接受赠与,可通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方式佐证。

北京某法院曾审理过一起典型案例:丈夫三年间通过微信向情人转账80余万元,妻子发现后起诉追讨。法院调取了完整的微信转账记录,结合第三者明知对方婚姻状况的聊天证据,最终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只要证据链条完整,追回财产并非难事。

三、重婚罪的认定与追诉

对于情节恶劣的第三者介入,重婚罪是刑事追责的重要手段。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里的"结婚"不仅指登记结婚,还包括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同居的情形。

取证方面需要收集以下关键证据:双方对外以夫妻相称的证据(如共同签署的租房合同、物业登记),共同生活的证据(邻居证言、共同出入监控),生育子女的医学证明等。需要提醒的是,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需要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精神损害赔偿的争取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重大过错明确包含"与他人同居"的情形。2023年江苏某法院的判决中,妻子因丈夫与第三者同居两年获赔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赔偿金额的认定通常考虑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损害后果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但当时未发现对方存在过错,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五、证据收集的合法边界

有效证据的收集直接决定诉讼成败。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出行记录、照片视频等都属于重要证据,但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私自安装窃听窃照设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取得的证据可能被排除。建议通过以下合法方式取证:

  1. 保留微信聊天记录原始载体(手机、电脑)

  2. 调取银行流水时持法院调查令

  3. 通过物业公司合法调取监控录像

  4. 请求知情亲友出庭作证

  5. 委托律师进行合规调查

六、非诉讼解决途径的运用

除了诉讼手段,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施加压力:

  1. 向第三者工作单位反映情况(适用于国企、事业单位等)

  2. 通过居委会进行调解

  3. 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针对公职人员)

  4. 申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重婚线索
    但需特别注意,任何维权行为都不得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否则可能面临侮辱罪、诽谤罪的刑事风险。

七、特殊情形的法律应对

若第三者已经生育子女,原配在处理财产问题时需特别注意: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配偶为第三者购买的房产,即便登记在第三者名下,只要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原配仍有权主张返还。

八、法律维权的现实挑战

需要清醒认识到,法律维权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举证责任完全在原告方,很多关键证据难以获取;诉讼周期通常长达6-12个月;执行环节也存在不确定性。某地方法院统计显示,婚外情相关诉讼中原告完全胜诉的比例不足40%,部分胜诉的约占30%,这提醒我们在启动法律程序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九、综合应对策略建议

  1. 发现婚外情后立即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2. 在律师指导下系统收集证据

  3. 优先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问题

  4. 必要时果断启动法律程序

  5. 同步进行心理咨询疏导情绪

  6. 做好财产保全以防对方转移资产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手段主要解决的是财产纠纷和过错追责,情感创伤的愈合则需要时间与专业心理干预。在处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某市妇联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因处理婚外情不当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年均增长15%,这警示我们维权必须严守法律底线。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法律为婚姻中的受害者提供了多层次的保护机制。从财产追索到精神损害赔偿,从民事追责到刑事控告,维权路径清晰可见。但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及时行动才能有效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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