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人生启示录》在线阅读(这是作者龚咏雨办的网站)。【人生痛苦治愈网】:治愈人生各种痛苦。另有私家侦探调查婚姻出轨、婚外情、外遇,小三调查。
《重大人生启示录》——真正改变你一生的书!(摘录)

1.这是极为特殊的历史转折期,物质文明发展到这一步注定了精神(信仰)的缺失,灵魂空虚、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堕入虚无主义,只能沉浸在金钱物质欲望和肉体感官刺激中,有各种不安和痛苦。多少年轻人也失去了纯真的理想和纯美的爱情。这绝不仅是我们这个星球上的生命的悲剧,而是任何一种生命在文明发展进程中注定的悲哀。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该怎样活着?

2.“欲望的规律”:人生就是由欲望不满足而痛苦和满足之后无趣这两者所构成。你满心期待着未来的某个快乐,却未必理智认知到了它是短暂的而不会持久。人的本质是痛苦,快乐充满幻灭感,只是昙花一现。——这个描述有两种含义:一、人的欲望生发的规律显得生命充满无意义感;二、人的欲望实现后的感受的规律。感受只发生在“陌生”阶段,一旦“熟悉”了对象,大脑就不再接受刺激,感受就消失了。

3.我们总是害怕死亡,而如果人真的可以永远活着,我想人们同样会像害怕死亡一样害怕永恒,或厌倦永恒。

4.一种理想主义的人生观是:生命的长度无须受制于肉体自然的衰败,它应该是受你的心灵、你的快乐的需要而去自主选择。我们现在这样,“活着”等于“自然生命时间”,在其间被无常,被疾病,被死神奴役,有的人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而还要在沉重的道德压力下始终保持“活着”,这并不是人们的善,反而是恶。人们可真正去同情他们的大不幸?为了尊重生命,我们要自己决定自己的死亡以及死亡的方式。这死亡的权利让人与人之间绝对平等,让一切生活平等,让生和死平等。人获得最彻底的自由,人不会再被迫为物质生活、为世俗尊严而疲于奔命。每个人以他乐意的方式存在。(国家的公权力应该为“死亡权利”提供支持。)

5.人们总爱追问人生的意义,其实人生本无所谓意义,因为:存在先于本质,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对这个“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的描述,“意义”也属于描述的内容。

6.宇宙一切存在,本身是如何得以存在的?——这个问题足以摧垮你的无信仰主义。你不能不对自身以及对这个世界感到震惊。

7.现代文明里的人在成年后余生都在用大量的时间干一件事:治愈自己。包括但不限于画画、钓鱼、看足球、打游戏。它们已然不是一种兴趣爱好了,而是一种疗愈自己的方式。但这些方式都不能真正实现治愈,只是止痛药。很多人将目光转向宗教,由于他不能真信,因此宗教仅仅是安慰剂,连止痛药都不如。我(龚咏雨)写《重大人生启示录》其实就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治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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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怀孕了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小三怀孕了小三可以告男方吗?小三怀孕可以起诉男方吗?

作者:人生智慧网 2025-08-06

一、小三主张赔偿的法律基础辨析

(一)主张侵权赔偿的可行性分析

身体权、健康权受侵害主张
在非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的情形下,如存在强奸、胁迫等情形,女方可以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侵权损害赔偿。但实践中,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后怀孕的,法院通常认为性行为本身不构成对身体权的侵害。2021年北京朝阳区法院某判决指出:"成年女性在自愿性关系中怀孕,属于自主决定范畴内的风险自担行为"。

人格尊严受损主张
部分案例中,女方以男方隐瞒婚姻状况导致"性权利被欺骗"为由起诉。2020年深圳中院(2019)粤03民终28745号判决认为:"婚姻状况不实陈述不构成对人格尊严权的侵害,双方作为成年人应对感情关系保持必要审慎"。但2022年江苏某案例中,法院支持了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是男方持续虚构离婚承诺构成欺诈。

(二)不当得利返还的司法认定

少数案例中,女方以怀孕期间支出医疗费、营养费为由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985条,但需证明男方实际受益。实务中难点在于:

胎儿抚养费用是否属于"得利"存在争议

多数法院认为生育选择权在女方,难以建立直接因果关系
2018年上海闵行区法院某判决驳回了此类诉求,认为"怀孕产生的开支属于女方自主决定生育的衍生成本"。

(三)违约责任主张的局限性

虽然双方可能存在口头承诺,但根据《民法典》第464条,涉及人身关系的协议不受合同法调整。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纪要明确:"男女关系中的经济补偿承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

二、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路径

(一)抚养费追索的法定权利

依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司法实践中:

抚养费计算标准

参照男方收入20%-30%(单子女情形)

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

北京2022年标准通常为2000-8000元/月

特殊情形处理

男方拒不认亲时,可申请强制亲子鉴定(《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39条)

追溯既往抚养费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6号)

(二)生育费用分担问题

医疗费、营养费等直接开支,部分地区法院支持合理分摊。2021年浙江高院审理指引规定:"分娩相关必要费用,男方应承担不低于50%的比例"。

三、男方配偶的救济途径

(一)夫妻共同财产追回

赠与财物返还

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配偶可起诉追回男方赠与的财产

2023年山东高院典型案例显示:追回金额包含本金及利息(按LPR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可主张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

北京地区近年判例显示赔偿金额多在5-20万元区间

(二)刑事自诉可能性

在男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情形下,可能涉嫌重婚罪。但实践中证据标准严格,需证明:

对外以夫妻相称

稳定同居生活

群众公认其夫妻关系

四、证据收集与诉讼策略

(一)关键证据类型

身份关系证据

聊天记录(需原始载体)

亲密照片/视频(需连续时间戳)

证人证言(至少2名无利害关系人)

经济往来证据

银行流水(标注特殊金额如"520""1314")

购物凭证(需与收件地址交叉印证)

怀孕相关证据

产检病历(记载孕周信息)

亲子鉴定报告(具有司法鉴定资质机构出具)

(二)诉讼时效注意要点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3年时效(《民法典》第188条)

抚养费请求权不受时效限制(《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43条)

五、特殊情形法律评价

(一)男方欺诈性生育诱导

如存在以下情形可能构成侵权:

故意破坏避孕措施(2022年武汉中院认定构成身体权侵害)

虚构生育能力缺陷(2020年广州案例判决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

(二)职场权色交易衍生问题

若涉及利用职权胁迫发生关系:

可能触发用人单位纪律处分

构成性骚扰需承担民事责任(《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3条)

六、地域司法实践差异

南方省份裁判特点

广东地区侧重财产关系调整

上海法院更关注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北方省份处理倾向

山东、河南等地对道德评价权重较高

北京法院严格区分法律与道德评判

七、潜在法律风险预警

(一)敲诈勒索罪边界

索要补偿时应注意:

避免使用威胁性语言

金额需与合理支出相当
2019年最高检指导案例明确:"以曝光婚外情为由索要百万补偿,构成敲诈勒索"。

(二)隐私权侵权风险

公开男方个人信息可能面临:

民事侵权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

八、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委员会

可达成具有司法确认效力的协议

保密性优于诉讼程序

心理咨询介入
部分地区法院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在抚养费纠纷中评估双方心理状况。

九、立法动态与趋势

2023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

强化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第48条)

明确禁止基于婚育状况的歧视(第23条)
未来可能建立非婚生子女社会保障专项基金。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单纯以"小三"身份主张赔偿缺乏明确法律支持,但通过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主张、特定情形下的侵权索赔等路径,仍可能获得司法救济。每个案件都需要结合具体情节进行个性化法律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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